可贵的中国企业家
发布日期:[07-11-07 18:30:08] 点击次数:[]

永远存在着.关键是如何处理.按照现代文明国家的经验,对每个人平等地赋予人权保障,是解决问题的原则.偏袒任何一方都造成另一方面的不公.我国的人权状况应该说不断有所进步,尽管比较慢,而且还有个别倒退的时候.回过头来看,现在的人权状况比之二十五年前有了根本性的改善.显然我们应该继续朝这个方向前进,谋求靠阶级斗争来解决人群之间的利益冲突是没有前途的.一个阶级推翻了另一个阶级之后,等着被下一次自己被推翻.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就是这么一幕幕戏.人与人相斗争,谁也没得好处,生产没有任何进步,人心锻炼得越来越黑.
    社会永远存在着矛盾,表现为贫富的矛盾,有钱有势和无权无势的矛盾.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做到完全平等的.勉强去做的结果,我们也领教过的.穷人造富人的反,打倒富人的结果是大家都变成了穷人.本来穷人有希望变成富人,其中也有少数穷人真能变成富人.可是彻底打倒富人的结果是连这点希望都没啦,因为中国变成了穷人国了.大家又说,大城市的高楼大厦都是农民工造的,财富是工农群众创造的,顶多还有知识分子.这话不错,但不全面.请问,改革以前也有工农群众,也有知识分子,为什么高楼大厦没盖起来呢?这里相当关键的一点是有没有企业家.企业家把资金融合起来,把劳动和技术结合起来,瞄准有效的项目,把这些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组织起来,这才形成生产力.为工农大众说话,保护他们的利益,这是对的,也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承认,在道德上占了优势.但是把工农大众的利益和企业家的利益对立起来,看不到企业家的贡献就很不公平,而且十分有害.这种论调容易把是非搞混,最后是造成社会动荡,其危害性切切不可小看.
    企业家为富不仁,剥削工农大众,这种情况有没有?当然是有的,但并不表现在工资过低,而是拖欠工资,任意加班加点,缺乏劳动保护,性别歧视,不允许工人组织自己的工会等等.这些情况都属于违法.所以依法办事是正确解决劳资矛盾的办法.法律就是划分利益的依据,要充分依靠法律.工资高低是市场决定的任何人无法改变它.市场的原则是双方自觉自愿的同意.如果存在剥削,被剥削的一方不会同意.所有双方同意的合同肯定对双方都有利.可惜的是我国法律的实施多少也有点软约束,许多法律并不认真执行.这才是当今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的大问题.此间吃亏的往往是居于弱势地位的工农大众.大规模拖欠工资是最明显的例子.如果没有行政当局出面帮助,几千亿元的拖欠根本不可能得到解决.法律在这里显得软弱无能.
    企业家办事,原则是利人利己.如果他们赚了许多钱,和他们打交道的人一定同样赚了许多钱.为什么企业家可贵,原因就在此.既然是利人利己必定有财富被创造,否则一方得利另一方必定受损.现在双方都得利,没有财富的创造怎么可能.我们更清楚地认识现代社会财富创造的奥妙.这正是我国改革得以成功的原因,其实也是经济学最根本的道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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